1.开放项目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公共建设等204项,其事业主管机关为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经营之营业项目必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
2. 直接投资营业项目一律必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
3. 间接投资如果股东有30%以上的投资额或该股东有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公司的能力,其营业项目一律必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
1.开放项目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公共建设等204项,其事业主管机关为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经营之营业项目必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
2. 直接投资营业项目一律必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
3. 间接投资如果股东有30%以上的投资额或该股东有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公司的能力,其营业项目一律必须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