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移居部推出了一类新的学生签证—学生监护人签证,又名580陪读签证,澳大利亚政府为了完善留学政策,承诺给予中、小学生福利,方法之一就是在保证住宿和社会福利的前提下,允许一位学生家长,其法定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来澳洲陪同年幼留学生读书。监护人一般能陪读到学生18周岁为止。
监护人签证申请要求:
1.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持签证时间和其学生在澳学习期间所持签证时间一致,或者是其孩子满18岁。
2.申请人的资金担保要求和其学生的学生签证的要求一致。
3.如果父母或者监护人有另一孩子在6岁以下,并且有些特殊原因,可以允许其带此孩子一起来澳。
4.来澳父母或者监护人可以在澳洲学习3个月以上,但需要其申请新的学生签证。此类签证可在澳洲境内办理。
5.办理监护人陪都签证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可以允许在澳洲境内工作。
6. 办理监护人陪读签证的父母或者监护人,都需要在申请签证前体检,并在澳洲购买健康保险。此外,如果父母或者监护人带有孩子,必须要给此孩子在澳洲境内买健 康保险,可以买在此学生的海外学生保险里。但是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购买“海外学生医疗保险”,而是购买“海外访客医疗保险” 。
7.持有监护人陪读签证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得在持有签证期间在澳洲境内办理其他类型签证。
8.持有监护人陪读签证的个人,必须起到监护人的作用,不得不在其学生的陪同下离开澳洲,除非有以下原因:
(1) 因为特殊原因被迫离开澳洲。
(2) 或者是父母或者监护人必须安排好其学生的住宿、生活等问题才可离开澳洲。如果其学生未满18岁,所作安排必须经过学校的同意。
9.作为监护人要提供住房和生活等费用给其孩子,并住在一起。
10.签证申请和学生签证一样递交澳大利亚阿德雷德评审中心,所以评审周期相对长于探亲签证的评审周期,等同于学生签证的评审周期。
除了特殊情况以外,学生监护人应与申请人有以下其中一种关系:
· 配偶
· 子女
· 领养子女
· 父亲或母亲
· 兄弟姐妹
· 继子女(即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
· 继父或继母
· 异父母兄弟姐妹
· 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
· 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 叔伯婶姨
· 侄子侄女或外甥外甥女
· 继祖父祖母,继外祖父外祖母
· 继孙子孙女,继外孙子外孙女
· 继叔伯婶姨
· 继侄子侄女,继外甥外甥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