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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深度解析澳洲500万重大投资签证

  自移居部2012年公布澳洲500万重大投资移居签证方案后,移居界、银行、投行、澳大利亚各式管理基金、各式有融资意向的私人有限公司都翘首关注这张学名叫重大投资者签证的签证。该签证属于188签证的一类,该签证可以接受递交申请该签证用的EOI。

 

澳洲移居局开始实行500万澳币重要投资者澳洲移居签证。那么,什么是500万重要投资者移居签证呢?以下就几个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做个解答:

 

第一、500万什么时候投?

法律的规定,是拿到188之前就得投,当然,投之前,必须递交EOI并受到移居部的邀请信。而收到移居部邀请信之前,应该已经获得了州(含领地)政府担保。强调一点,没有州政府担保无法获得188签证。

 

第二、500万投到哪里去?

意向书中说了三类。法律上说的还是三类:政府债券、管理基金、私人有限公司。只是法律做了更为精准、更为明确的规定。

政府债券,可以是任何政府债券,不止是说可以是联邦政府的,州政府的,领地政府的。注意这里面不包含地方政府。

管理基金,法律上作了如下与澳大利亚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法第767A条关于不得在金融市场上自由交易的有关规定;更必须同时遵守地913B条款的要求。

建议有意向的申请人还是需要向澳大利亚的(即不是其他国家的)律师(而不是没有律师牌自称律师但不是律师公会会员的或自称所谓是移居律师却只在MARA注册从来没在澳大利亚法院被Admitted)。

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规定,这些人被禁止提供澳大利亚公司法咨询。意向书中,只说了非上市的私人有限公司。这次法律上,又多了两项要求。一是公司并是纯为满足投资要求设立。二是投资本身以公司所有权的形式来表现。

 

第三、500万是什么样的钱?

一是纯为你自己或你和你配偶自己的钱,是个人净资产的一部分。有某州政府主管审批500万州担保的官员,没有一两个亿人民币净资产的,通常不会被认为适合做500万澳币的对外投资。第二项要求是合法获得的500万。合法获得大有讲究。并不见得自己挣出来的是合法获得。别人赠与也可以是合法获得。比如干爹给的。遗产更可以是合法获得。至于究竟合法获得“合法”的政策含义,目前澳洲也没有很具体的明确的解答。

 

第四、500万投资的投资形态如何?

可以是个人的。可以是公司的。可以是信托的。前两者一目了然,不说自明。巨龙出国集团移居律师只对最后一种做些说明。信托是澳大利亚的重要商业形态,是商业结构中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广为采用的一种。它通常有信托协议作为要件。有信托人、受益人等。500万签证对信托的要求有三项。一是合法设立。非合法设立的不能算。二是投资人是唯一的信托人。三是投资人也是唯一的受益人。

 

第五、500万是不是必须投在一个地方?

答案是否定的。这500万,完全可以一部分投在政府债券,一部分投在管理基金,一部分投在私人有限公司。当然,完全投到一处没有问题。南澳,有要求投在南澳,未必是把全部500万都投在南澳,一般是300万常在南澳就行。查南澳相关网站,并没有这么明确的更新。读者一定要以南澳官方网站为准。至于新南威尔士州,则早就言之凿凿地规定500万的30%即不低于150万的一定要投到该州指定的政府债券。多往州政府债券投他们也是欢迎的。而各州的担保标准,建议申请人可到各州的的相关网址浏览下。

 

第六、500万四年中能不能换来换去?

意向书中已经说明,500万需要投资至少四年。而500万签证的最大优势,就是188签证持有人在这四年中只需要累计在澳大利亚呆满160天。问题是,这四年中,188签证持有人是不是能够把钱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新鲜出炉的移居法规定,500万,不但可以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而且中间的空档只要不超过一个月,不会影响四年后获得888永居签证。

 

第七、500万签证的风险谁担?

澳大利亚政府这次一方面觊觎有钱人特别是中国的有钱人的钱,另一方面也很怕日后投资者万一亏了钱后找他们麻烦。所以,出台500万法律之时,同时设计了两份表格。一是1412表,一是1423表。后者由管理基金填写,前者由申请人填写。一旦签字,日后如真投资损失,不得告政府。总之,一句话,投资风险你们谁愿意担谁担去,反正联邦政府不担。

 

500万签证,最忌讳太急。也忌讳太悠哉悠哉。自己清楚了,可以及时行动,不清楚,万不可急,自己一定要花大力气搞个明白,丝毫的含糊都不能有,毕竟500万澳币,钱太多了。之所以主张不能过于悠哉悠哉,因为任何签证,都是从易到难,越往后越难,所以,要能轻易坐上头班车,别艰难地去挤下班车甚至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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