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8不在香港生活10年以上,内地人体验不到的几件事 从2010年去香港,到2019年回内地,中间也有接近10年的一个香港生活经历,期间也许多颠覆我认知、重塑我世界观的经历,尤其是香港的法制和规则。 从中挑选几件印象深刻的和大家分享 ONE 经历一:买房“血亏”425万 刚来香港当然都是租房,但是租了几年房子之后发现房租和月供好像差不太多,觉得租房不太划算于是盘算着在香港买一套小房子。 于是在2015年开始我就联系中介看房,不过当时还没在香港待满7年拿永居,从中介处得知非永居在香港购房是要额外交15%契税的。 一套500万的房子,光契税就要交75万,都快赶上首付了,所以当时心想,过两年等拿到永居之后再买,就可以省下这75万的巨额税款。 但是怎么都没想到,2017年拿到永居之后我再去看房的时候,两年房价翻了一倍。 也就是说,如果我当时狠心掏了那75万的契税,现在我就净赚了425万的房产增值回报。 不得不感叹人的认知决定了财富的上限。 不过最后我还是选择掏钱买了一套,面积30平,总价600万,首付交了20%也就是120万。 这里面说两个和内地不一样的点,首先是面积,香港没有“公摊”面积的说法(虽然公摊是香港发明的,但是真正发扬光大还是在内地),30平就是实际的使用面积,放在内地算公摊的话应该要到40。 第二点是香港的房贷利率和租售比,这套房我贷款480万,每个月还款1.8W(放在内地的话月供要到差不多3W),如果我要租这套房子,每个月租金是1.2W,租售比高到离谱。 还有一点我非常欣赏,在香港法律规定买房律师是必须全程参与的,每个流程律师都需要把关,所以购房的风险可以降到最低,也不会发生一堆狗血的纠纷。 TWO 经历二:在香港执法 我之前在香港的工作,需要经常和执法机关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有三点让我印象非常深刻: 第一:真正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受贿在香港是一件大事,有几次我在便利店买饮料顺便帮阿sir拿了一瓶,没想到他死活不收,一是出于职业操守,另一点也是真的不敢,不管是行贿还是受贿在香港都是很严重的大事。 第二:没有架子。我从来没在他们身上感受到过拥有权力之后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份职业,并且还是一份约束很多的职业。 第三:香港人是真的不怕官的。在香港,每次执法行动,经常发生犯罪分子和执法官员顶嘴对骂的事情。因为香港 “治盛世用轻典”,所以,香港的刑罚很轻,除非恶性犯罪,不然一般就是罚款或者缓刑了事。再多也就是蹲一两个月监狱,但是香港监狱的环境又是出了名的好,所以香港人完全“不怕官”。 图源 | 东方日报 也不知道这样的结果是好是坏,你觉得呢? THREE 经历三:打官司上法庭 经常和执法机关合作,自然就少不了上法庭宣誓作证了 这里也有一些和内地的不同之处: 第一:在香港出庭作证,是有dress code的,必须西装革履以示对法庭的尊重。香港法庭的规矩非常之多,比如进去的时候要向法官鞠躬。作证的时候就算要从包里掏出什么证据文件,也要经过法官的许可,总之一切都非常严肃认真,从表到里做到对法律的尊重。 第二:做证人也是有钱拿的。一般证人一天的报酬是1000元左右,专家证人一天的费用是2500元左右。作证半天的,报酬折半。 FOUR 经历四:几段“违法”经历 第一段:偷税漏税。 其实也不算我故意的,只是来香港第一年租房的钱是我公司报销的,总共14W,但是第一年报税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个也算“所得”,需要上报交税,所以我填写的税单里并没有这项。 没想到几个月之后就收到了香港税务局的电话,通知我需要在2天补交,不然就要对我依法处理,吓得我当天就直接去补交了税款,好在香港的税率也不高,这14W其实也没收多少税。 第二段:闯红灯收传票 说起来还挺尴尬的,不小心闯个红灯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那天我在路上走,但是注意力都在手机里,没有留意到前面的绿灯已经变红了,耳朵里塞着耳机也没有注意到红绿灯杆子发出来的声音,无意中就闯了个红灯。 好巧不巧当时马路对面正好有两位交通执法人员给我抓了现行,直接记录了我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过了不到两周,法院的传票就寄到了我家门口,说我违反了交通规则,已经触犯刑事条例,传令我某月某日到某某法庭“接受聆讯”。我没想到闯个红灯而已(还是无心之举),竟然严重到需要开庭受审。 不过后面还有一段,大概的意思是可以向法官写一封悔过书,法官会酌情处理。 看到还有回旋余地我立刻奋笔疾书写了一份感情真挚、思想深刻的悔过书,希望法官能够给我一次改邪归正的机会。 又过了一个月左右,法庭的信又来了,大概的意思就是再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并且给了我一个账号,让我再规定日期之前自己缴纳800元罚款。 之前一直没认真感触到香港总说“法制社会”到底是什么意思,通过这几件事,才让我明白这个城市对于法制的严肃较真。 FIVE 经历五:契约精神 我业余时间喜欢画一些插画,有时候会整理一些寄到出版社,看看有没有出版社觉得可以采用。 当然,这其中大多都石沉大海了,不过2018年有一家香港本地的出版集团给我回了消息,当天就给我发了版权合同,我也很快签署并且寄回了。 之后那些插画与其他画师的作品合印成了一本插画集,销量竟然还不错。 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们每年都会按时给我寄一张支票,并且附带这本插画集的销量情况以及按照合同的版权费计算方式。 但是这种行为方式我很少在内地的出版社见到,通常都是我主动催,还要被拖欠好几次,每次都是同样的托词“正在走流程”、“不要着急”、“总之会给你的”。 不明白的还以为我欠他们钱。 2019年因为一些工作安排回到了内地生活,也见识到了内地这10年的种种发展,同样让我震惊,尤其是内地互联网的发展把香港不知道甩过了多少条街,这是香港需要努力追赶的地方。 但与此同时,也希望内地在一些方面也能够学习香港,各取所长,各补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