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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延期通关”说明,深圳湾通关的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发布时间:   13149

香港“延期通关”说明,深圳湾通关的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昨天,银河君发现香港新闻公报将针对内地人士赴港限制的《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至9月30日,就立刻发布了推文。

香港“延期通关”说明,深圳湾通关的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因为上一条推文里面没有放链接,有粉丝就说没看到新闻播报,不知真伪。

现在就补上香港政府新闻公报的链接: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2/23/P2021022300436.htm

新闻公报内所写“政府把下列规例的失效日期由……延长六个月至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上图有红框的那句)原则上只说明该规例的有效期会延长至9月30日,至于针对内地人士赴港的限制(俗称“隔离令”)会不会在9月30日前就结束,并没有说。

简言之,《第599C章》的有效期虽然延长了,但内地人士赴港或许或许或许可以在9月30日前实现。(虽然之前好几次延期也是这么说的)

粤港两地具体的隔离政策

【香港→深圳】

除了准备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自2021年1月5日起,自香港经深圳湾口岸入境来深人员,应在口岸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通关当日有效的房间预约确认单。

对于不能出示的入境人员,将不予安排健康驿站房间,并安排返回香港。

预约系统入口:

https://hk.sz.gov.cn:8118

(注:从2月23日起,不再安排前往其他地市实施【居家隔离】;自3月1日起,核酸检测报告必须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详情请看后文)

【深圳→香港】

除豁免人士或者符合“回港易”申请资格的港人外,从内地前往香港都需要隔离14天。

请提前按照“回港易”计划要求,准备香港卫生署通关绿码、有效核酸检测报告、通关预约名额证明、通关预约日期证明等验证材料,在口岸现场备查。验证材料要求和获取方式详见香港特区政府“回港易”计划官方网页。

不符合香港“回港易”计划入境要求、无法办理港方入境手续的人员,返回深圳后将安排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

如果在回港时,在完成港方入境手续后,取消赴港行程并且返回深圳,如持有粤港双方认可医疗机构出具的生成时间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将作为普通入境人员予以入境并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如不持有,将不予入境。

申请“回港易”计划返港人员可驾乘两地牌小车出境,全部同车人员应持有出境当日通关预约日期材料,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验证材料。

深圳湾口岸入境有调整

2月24日,深圳市口岸办连发两条温馨提示,涉及核酸检测报告采样方式和入境旅客分流安排。

01

“香港入境广东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采样方式”

香港“延期通关”说明,深圳湾通关的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该温馨提示的主要内容是:

各位旅客朋友,经粤港两地政府协商,自2021年3月1日起,自香港入境广东人员所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中注明的检测采样方式必须为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合并拭子(六岁以下小孩以咽喉拭子作为主要采样方式)。

如您通关时出示的核酸检测报告未采取上述采样方式或未注明采样方式,将不予认可作为有效的通关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并安排返回香港。

请您前往粤港两地政府认可的指定医学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获取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报告。

02

“调整深圳湾口岸入境旅客接转分流安排”

香港“延期通关”说明,深圳湾通关的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该温馨提示的主要内容是:

各位旅客朋友,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自2月23日起,从深圳湾口岸入境的旅客,目的地为惠州市、汕尾市的,由目的地所在地市接回本市指定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目的地为深圳市或省外、省内其他18个地市(不含惠州市、汕尾市)的入境旅客,统一安排在深圳市或东莞市指定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再安排前往其他地市实施居家隔离。

对于入境分流安排,我们整理了个简单版的列表:

香港“延期通关”说明,深圳湾通关的核酸检测有新要求! 

希望各位出行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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